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3〕1号),要求对涉及多个部门、管理难度大、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,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。其中要求在成品油流通等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,完善跨部门综合监管体制机制、创新方式方法、补齐短板漏洞。
各职能部门都有哪些职责?
“成品油流通”领域的行政管理涉及多个部门,根据国务院“三定”要求,为您简要梳理如下:
商务部门:负责成品油批发、仓储、零售经营资格审批。由商务部、省级人民政府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实施,地州市、县区级商务部们具体落实执行。
发展改革部门:负责成品油价格的制定和调整,成品油供应调度。
应急管理部门: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,成品油市场安全监管,对成品油有关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,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。
市场监督管理部门:负责成品油流通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,油品质量和计量监管、价格检查等等,特殊罐体容器(不含固定大型储罐)的质量监管,危化品经营企业向未经许可的企业采购成品油的查处。
公安机关:作为国家强力机关,在成品油领域具体负责管理散装汽油购销,打击涉成品油经济犯罪和妨碍公务、暴力抗法行为等。
交通运输部门:负责相关运输许可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,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和管理、成品油运输托运人等的管理。
公安交警部门:负责运油车辆、流动加油车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。
消防救援部门:负责成品油流通领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,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等。
自然资源部门:负责油库、加油站用地管理,查处违法违规占用土地资源的行为等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:负责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加油站/油库的消防设计审核、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,查处加油站点/油库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擅自建设、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。
生态环境部门:负责成品油流通领域的环境污染监管,查处环保违法行为。
城市管理部门:负责查处国有土地上用于非法加油的违法建筑,以及占用人行道等公共场所非法经营等行为。
税务机关:负责落实加油机税控装置核验,开展税务相关检查,打击成品油市场的偷逃税违法行为。
海关部门:负责成品油进出口管理,打击成品油走私贩私。
属地乡镇街道:根据相关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。
对成品油市场带来的影响
国务院本次印发《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3〕1号),出台的背景就是“九龙治水”效果不佳,看似职责全面、界面清晰,但实际运行中,谁都可以管、也都可以不管的情况经常发生。随着《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》的出台,国内成品油市场秩序即将迎来大调整,对国内成品油市场具体有哪些影响?微信公众号“乌鸦嘴看市场”总结了以下三点:
(一)建立综合监管平台是对2022年8月份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的延续。相信在那次专项整治行动中,从中央到地方都遇到了不少的棘手问题,形成共识,认为有必要继续推进综合监管的力度。
(二)建立综合监管平台体现了国家治理和整治成品油市场的决心。成品油市场整治喊了这么多年,各地每年也都出台各种各样的整治方案,但到最后成效不一,大家都看得到,此次政策出台将有效改变这种状态。
(三)建立综合监管平台将全面提升国家成品油行业监管水平。通过监管平台,将使得平台各部门的职责和工作具体化,在上层有力监管下,有效化解“九龙治水”的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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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来源:加油站运营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