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,三名涉案嫌疑人渐渐浮出水面。经查,孙某某在未取得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》《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》和《营业执照》许可的情况下,从山东省低价购进成品汽油,运输至锡林浩特市豁子梁南某处草场内,用废旧油罐非法仓储油品,再用一辆加装油桶的白色厢式货车运送汽油转卖给刘某某和魏某某,由刘、魏二人以低于汽油市场价的价格分销给散户。为节省成本、利益最大化,孙某某等人未购置任何安全设施设备,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识,安全防护意识薄弱、安全问题突出,极易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,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。